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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认可!清河县中心医院获 “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
2025-12-15177

11月1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清河县中心医院获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成为全国19家获此殊荣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之一。这一国家级荣誉,是对医院长期以来践行红十字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充分肯定。

作为邢台市东南部区域医疗中心,清河县中心医院把红十字工作深度融入医院发展,在开展公益义诊和急救培训的同时,为提升区域心脏疾病防治水平,医院建立了心电会诊中心,为基层配备百余台心电图机,实现异常心电图的实时上传、诊断与高效转诊,使心脏病患者获得及时识别与管理。

在筑牢基层健康防线的同时,清河县中心医院在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领域积极担当,仅2024年7月、2025年3月开展的两次献血活动,就有760名医护人员踊跃参与,献血人数占全院职工63%,捐献热血共计25.4万毫升,有效缓解了区域临床用血压力;同步开展的造血干细胞捐献活动中,33名医护志愿者现场留样,加入“中华骨髓库”,为血液病患者带去重生的希望,生动诠释了医者仁心。

此次获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是肯定更是责任。清河县中心医院将进一步深化红十字精神与医疗服务的融合,持续巩固并扩大创新服务模式的覆盖范围与效能,拓展公益义诊的广度与深度,在筑牢基层健康防线、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中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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