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心医院 关于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清河县中心医院关于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为缓解医院车位紧张,方便患者就医,维持良好就诊秩序。根据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停车实际,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现将清河县中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院内停车1小时内的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收费2元,超过2小时以后每1小时为一个时间段,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每时间段加收1元。二、住院病人免收停车费(仅限一辆)三、离休老干部凭离休证免收停车费四、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车辆。 联系电话:0319-818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