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为提高我院招标采购质量和效率,增加代理机构选用的透明度,现就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清河县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遴选人:清河县中心医院
遴选人地址:清河县城三羊东街80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9-8173315
一、服务要求
1、
名称 | 遴选入围家数 |
货物、服务类、工程及相关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 | 4 |
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团队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
(3)准备招标资料,对初步采购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规、合理性论证。专家论证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
(6)编制招标文件初稿提交至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7)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8)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9)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代理机构要积极协助医院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院外第三方验收工作。
(11)整理全部招标档案资料,并交与医院采购管理部门。
(12)协助医院拟定采购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医院采购管理部门。协助医院与中标(成交)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13)协助医院处理质疑及投诉,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14)根据遴选人的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3、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资料要有目录,均须逐页加盖公章,并有页码):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息证明材料;
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③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 2025年 6-11月在参选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从业人员未在其他代理机构登记从业的声明;
⑤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的声明。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渠道查询记录截图)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的声明。
⑨在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的证明。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参选人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合格。
备注: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8:00至2025年12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
二、领取遴选文件方式及递交
1、获取方式自行下载该连接:
2、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清河县中心医院会议室(清河县城三羊东街80号)
3、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遴选地点:清河县中心医院会议室(清河县城三羊东街80号)
4、如因遴选文件的修改推迟遴选截止时间或变更遴选地点的,则按遴选人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5、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概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