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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中心医院 关于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2025-06-30389

清河县中心医院

关于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缓解医院车位紧张,方便患者就医,维持良好就诊秩序。根据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停车实际,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现将清河县中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院内1小时内的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收费2元,超过2小时以后每1小时为一个时间段,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每时间段加收1元。

二、住院病人免收停车费(仅限一辆)

三、离休老干部凭离休证免收停车费

四、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车辆。 

  联系电话:0319-818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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